一、目的
為增進大專青年在學期間提早瞭解職場、認識職業世界,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規劃大專在校生職場體驗方式相當多樣,包括公部門、私部門、第三部門,甚或是社區產業工讀計畫,並去(98)年起試辦與NPO合作青年海外實習計畫,協助青年藉由海外實習,培養國際工作經驗,提升國際競爭力,共計媒合11個國家12個海外實習單位,補助17位青年參與實習,成效良好。今年擬擴大辦理。
(一) 實習地點:國內NPO之海外服務據點或分會,或與其有合作關係之國際網絡組織。
(二) 實習內容:依NPO提出之工作內容為主。
(三) 實習期間:99年6月至8月間,為期1.5個月。(和去年8月中才出去實習不一樣囉!)
參與青年:
1. 有興趣接觸國際NPO組織工作之30歲以下、教育部立案認可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,需領有學生證等相關證明文件(含應屆畢業生)。應屆畢業生也可以耶!!去年不行~
2. 符合實習單位所列科系所及專長能力者。 (今年實習單位的人力需求表還沒公布,所以不知道參與今年海外實習活動的NPO組織有哪些。 )
3. 曾參加志願服務、公共參與、國際參與活動者優先進用。
(一) 遴選實習青年:由各提案NPO進行審查,得以書面資料審查或安排面試,於5月10日前完成,確認錄取名單並回報本會。
(二) 行前培訓:獲補助之青年需參加本會舉辦之行前培訓(預計5月29日1天),若未全程出席則取消補助資格。
成果競賽表揚 (去年沒有的東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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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分二階段進行,先書面審查8位青年進入決賽,再進行公開口頭報告成果競賽,評選出績優青年2位與佳作青年2位,頒發獎金及表揚(績優青年每位2萬元;佳作青年每位1萬元)。
- 預計於9月(半天)於公開場所舉辦與NPO合作青年海外實習計畫成果競賽表揚,開放青年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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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青年之權利義務
權利:
(一) 海外實習期間之膳宿、當地交通事宜若需自行處理,實習單位亦得視工作實際需要,提供必要協助。
(二) 補助額度分2類: (這個不知道怎麼分類的耶?!跟去年也不一樣)
1.25位青年-每位給予1.5個月實習津貼(每個月實習津貼1.8萬元),台北至海外工作地點直接來回經濟艙機票費用上限2萬元。(補助的名額變多,但是補助的錢變少囉!)
2.25位青年-每位給予台北至海外工作地點直接來回經濟艙機票費用上限2萬元。
餘簽證、醫療及意外保險、生活費等費用自行負擔。
(三) 補助款項將分兩次撥入帳戶:
1. 第一次:於簽證及機票辦妥後,檢具機票購票證明、簽證、醫療及意外保險收據影本,撥付總補助款之50%至青年帳戶。
2. 第二次:完成海外實習且於9月15日前繳交成果報告後,撥付剩餘款項。
義務:
(一) 出席本會舉辦行前培訓、參加成果競賽(書面)、分享表揚(若進入決賽)等。
(二) 實習工作相關事項:
1. 依照實習單位所提出之工作內容,完成1.5個月的海外實習。
2. 需全程參與實習,並配合實習機構安排,完成指定之工作事項及遵守實習機構之規定,學習組織運作,參與決策及執行過程。
3. 實習時間由實習單位與青年雙方依據上述規範,進行細部確認,並同時議定請假等相關規定,以資遵守。如需調整,以實習單位業務需求為主。
4. 獲補助青年如有必要提前終止實習,或因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實習時,應取得相關證明,轉請青輔會核定後,方得變更,青輔會並將依比例核減原定之補助款項。
5. 實習期間不得無故擅自離開實習地點,違反者視情節輕重,依比例核減原定之補助款項。本會將視青年表現決定是否提供實習證明。
(三) 完成海外實習且於9月15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書紙本及影音資料光碟片各乙份予青輔會,參與成果競賽。
成果報告書包含以下內容:
- 3000字中文學習心得報告。
- 1000字英文心得報告。
- 影音資料光碟片:製作4-5分鐘活動記錄短片或簡報,呈現海外實習成果。
以上資料需上傳至青輔會iYouth青少年國際資訊交流網之青年的故事專區,以利經驗傳承及交流,促進共同分享機制。(青輔會將保留刊登在非營利用途網站及文宣品之權利)
(四) 自行將活動成果加以宣傳(包括實體分享或媒體發布或以網路分享等),並於發佈時知會本會,且需主動說明或註明參加「青輔會與NPO合作青年海外實習計畫」。
(五) 獲補助之青年應就海外實習相關之文件及成果報告(含圖文)等資料,無償授權本會作為業務推動之用。
(六) 獲補助青年於一年內擔任本會國際交流相關活動至少4小時志工。(適當的付出來換取政府的補助,這是我去年參加完給的建議)